|
|
利益分配
|
甲乙双方为了进行长期的机票销售合作、共同发展机票销售市场、尽可能多的为客户提供增
值服务,经友好协商,强强联合、资源共享,特达成如下销售合作协议:
| |
甲方权利义务 |
|
| |
|
合法资质:甲方保证取得进行本协议涉及的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并能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宣传专线: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订票电话一部,电话号码供乙方进行宣传使用,乙方客户可直接播打电话进行机票购买以及酒店预订,甲方并做好相关记录已备乙方核对。
专业系统:甲方向乙方提供在线机票、酒店的专业实时查询系统及定购流程。
专人服务: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专人用于机票、酒店预订专项服务。
销售政策:甲方向乙方提供国内、国际机票及酒店的优惠销售政策。
全套服务:甲方负责为乙方客户提供查询、出票、送票、结算服务,并做真实完善的交易记录。
促销奖励:甲方负责积极配合双方的市场活动提供奖品(低折扣机票类相关产品)。
专属合作:甲方享有独家机票销售及酒店预订合作的权利。
利益分配:甲方和乙方的合作分成方式见第三款。
结算方式:返还利润方式为月结。 |
|
|
| |
乙方权利义务 |
|
| |
|
网络支持:为了提高双方的合作收益,乙方负责在合作期内在所属网站首页及相关重点页面链接甲方实时查询服务窗口、甲方形象LOGO。
积极宣传:乙方积极做好站内及自有客户的推广和宣传。
乙方负责在其网站和甲方积极配合策划开展市场活动。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于第三方签署相类似的合作协议。
乙方在未征得甲方许可情况下,不得利用甲方名义对外开展其他活动,在销售机票及酒店预订的过程中应努力树立大京形象。
乙方可以根据合作项目具体情况,决定直接参与所有的票务销售工作。
乙方可以广泛参与甲方的其他各种盈利项目并获取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根据项目另行讨论。 |
|
|
| |
结算 |
|
|
| |
|
- 双方的结算方式为月结,每月 10日 前甲方向乙方提供上月结算清单并结清上月利润。
- 结算依据: 按照当月累计利润的6:4分成(甲方6,乙方4)
- 甲方应保证结算依据的真实性,并接受乙方检查,否则乙方可以决定终止合作。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