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 涉及联运时,如使用延伸点价格,外航联程段舱位限订“NFAD:航段/CA”显示的相应SPA舱位, LH限定M舱以下舱位(含M舱)。 2.代理费为适用销售价格的7%。 3.此价格允许反方向(V.V.)使用。 二. 规则 00.适用范围 (1)适用运输种类:适用于国航实际承运的使用国航客票(包括“999”确认的BSP客票)填开的国际航线运输。 (2)适用航程:RT、CT、OJ。 04.航班适用条件 (1)不适用于所有国航代码共享航班。 05.提前订座/出票 (1)订座:去程必须订妥座位,不允许回程OPEN。 (2)出票时限:以订座系统中显示时限为准。 07.最长停留期 (1)去程第一国际航段的开始旅行日期至回程最后一个中途分程点的最晚开始旅行日期。 08.中途分程 (1)以适用的公布运价中显示的S值为准。 (2)不允许在MAD中途分程。 10.运价组合:规则以最严格的为准。 (1)允许与SPA及外航航段正常比例分摊组合,不允许与其他国际产品组合使用。 (2)每一旅行方向允许与一段国内经济舱单程比例票价组合使用。(全程不超过两段) 16.变更费用 (1)自愿变更航班或日期: 1)去程不允许改期, 回程在最长停留期内定妥相同舱位每次改期收取费用为:航班起飞前CNY1000、航班起飞后CNY2000。 2)仅国航实际承运中国境内联程段单独改期:免收改期费。 (2)自愿变更舱位: (A) W/V/G/Q/L/K舱之间:按照每一子舱位等级依次递增,南美航段每递增一级收取子舱位变更费CNY800,欧洲航段每递增一级收取子舱位变更费CNY600; (B) K/H/M/B/Y/D/C/A/F舱之间:按照新的舱位重新计算全程票价,收取差额。 (3)自愿延长最长停留期:不允许。 (4)自愿变更航程:不允许。 (5)自愿退票: 1)客票完全未使用:航班起飞前收取退票费CNY2000,航班起飞后收取退票费CNY3000,余额退还旅客。 2)客票部分使用:退款金额=销售价格-退票费-销售手册L舱OW价格(如L舱无OW价格则使用K舱OW价格) (A)任意方向上仅使用SPA航段退票:不允许。 (B)仅外航SPA航段退票:不允许。 (C)仅使用国航中国境内联程段退票:退款金额=销售价格-退票费-国内航段Y舱OW价格 (D)仅国航中国境内联程段退票:不允许。 18.“ENDORSEMENT BOX”:NON-END/RER/REB1000CNY AFT DEP 2000CNY/REF2000CNY AFT DEP 3000CNY*BJS2FS807 19.儿童、婴儿折扣 (1)成人陪伴儿童折扣:不适用。 (2)无成人陪伴儿童折扣:不适用。 (3)无座婴儿折扣: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