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系统使用方) 名称:
联系人:
经营地点:
乙方(系统提供方)名称:北京大京行天下国际顾问有限公司
为了让已在本公司缴纳出票押金的甲方用户获得更多更好的服务,回馈甲方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本公司将对甲方推出以国际、国内机票销量冲抵民航查询系统使用费的优惠措施。
一、甲方代理在本公司出国内票(所有票种)单项达到( )张/每月,国际票单项达到( )张/每月可免费使用我公司系统。统计周期以自然月为准(出票日期).
二、对兼做国际国内的代理予以国际国内票量均达到上述单项票量的70%时,也可享受免费使用系统的优惠。
三、对未达到承诺完成票量的代理以3元/张(国内)6元/张(国际)补交未完成票量而导致的系统使用补偿费.未完成票量以国际、国内未完成任务少的一项计算,最多不超过180元/月
四、乙方安排专人对代理出票量按自然月进行统计(不得超过次月5号),并协助网络部向甲方收取补偿费(不得超过次月10号),并及时审核款项到帐情况。
五、若出现如下现象此合作自动解除。
1.甲方申请退还押金的。(退押金手续详见押金退还管理规定)
2.甲方未达到承诺票量,逾期不缴纳补偿费用的,则从押金中扣除该款,并仍未按时补足的
3.甲方出现重大违规操作现象,经乙方警告、勒令改正等均无效的。
如甲方违规情况严重导致乙方发生经济损失,甲方需全额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协议将自行终止:
1)在预订记录完成后,未出票也未将记录取消,造成虚占座位;
2)在同一航班内重复预订座位、重复申请座位,造成虚占座位;
3)使用假票号在其它出票地点,将HK(预订)状态改为RR状态;
4)使用假名字或假证件号码订出PNR记录;
5)其他违反民航局及航空公司规定的行为。
6)所有的国际定位必须在CT项输入联系电话(客人或代理商)如:CT:87730303。必须在TK项输入保留时限及操作人员姓名,保留时限务必在航班起飞前3天以上,例:某客人9月28日出发,TK项应注明:TK:TL12/25SEP/BJS631/WANG。凡需特殊保留或3天之内的定位请与主管经理联系,电话:010-84683156-818 传真:010-84683119。凡不能按照如上规定操作的个人和单位,我公司将一律取消其预定记录,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备注:乙方保留对不规范订位予以取消和对由于不规范操作而产生的损失的追索和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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